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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江市第一中学、东莞市第二高级中学、湛江市第十中学:
依据《广东省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》(2008年6月版),依照广东省普通高中评估标准和要求,我协会组织专家组对廉江市第一中学、东莞市第二高级中学、湛江市第十中学等3所学校进行了评估。经专家组评估,3所学校均达到广东省一级普通高中的标准要求,评估结果于2月9日—13日经网上公示均无异议。根据 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“高中省一级学校等级评估” “国 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” “省一级幼儿园评估”转移承接机构的通知》(粤教督 函 (2015)58号),本协会对上述3所学校授予“广东省一级普通高中”称号及牌匾。
廉江市第一中学等3所学校要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认真整改,进 一步加强管理,加快建设,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,充分发挥省一级普通高中的示范作用,为加快我省教唷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。
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
2017年3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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